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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9

第204章 武经七书三道之恒道

渭水垂钓忆姜公六韬三略藏虎龙! 文伐攻心崇仁本武韬制胜善谋攻! 龙韬将略分羽翼虎豹兵机布阵锋! 太宗卫公兴霸业至今犹唱大吕钟! 《司马法》和司马穰苴本人共同代表了中国兵学发展的一个重要阶段——“礼法时代”。

《司马法》作为西周军礼的理论结晶对后世军事思想产生了深远影响;而司马穰苴则以其铁腕治军的实践完美诠释了“军令如山”这一原则成为后世军事家学习的楷模。

第四部《尉缭子》。

关于作者尉缭的真实身份一直以来都存在着诸多疑问和争议。

根据现有的史料记载主要有两种不同的说法: 其一认为尉缭是战国中期的魏国人。

这种观点的依据来自于《史记·秦始皇本纪》中的记载。

据该文献所述在秦始皇十年(公元前237年)时尉缭来到秦国并向秦始皇献上了一条计策即“毋爱财物赂其豪臣以乱其谋”。

这条计策成功地帮助秦国瓦解了六国的合纵联盟尉缭也因此被任命为“国尉”成为秦国的军事长官。

由于他担任了这一职务所以后世将他称为“尉缭”。

其二另一种说法则认为尉缭是战国早期的梁国人(魏国人)。

支持这一观点的证据是《尉缭子·天官》篇中的一段文字其中提到“梁惠王问尉缭子曰”。

如果这种说法属实那么尉缭的活跃时期应该是在公元前4世纪左右与商鞅、孙膑等着名人物处于同一时代。

然而这两种说法之间存在着超过百年的时间跨度使得尉缭的身份更加扑朔迷离。

许多学者认为《尉缭子》这本书可能在流传过程中经过了后人的增益和修改而作者尉缭也许只是“尉缭学派”的一个托名而已。

尉缭并非仅仅是一个单纯的兵家也不是法家的纯粹臣子。

他的思想核心可以概括为“以法统兵以兵强政”。

这意味着他主张运用法家的“刑赏、耕战、集权”理念来重新构建军事体系。

这种理念与《孙子兵法》所代表的谋略派以及《司马法》所代表的礼义派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尉缭认为通过严格的法律和奖惩制度可以有效地管理军队提高战斗力。

同时他强调耕战的重要性即农业生产和战争准备的紧密结合以确保国家的经济实力和军事力量。

此外他还主张集权认为中央集权能够更好地统一指挥军队提高作战效率。

现今流传的《尉缭子》共有24篇大约9000字分为五卷包括《天官》《兵谈》《制谈》等。

这部着作在宋代被列入《武经七书》成为中国古代军事学的经典之一。

然而对于《尉缭子》的真实性历史上曾存在一些争议。

唐代的颜师古就曾质疑它是一部“伪书”。

但在1972年山东银雀山汉墓出土了《尉缭子》的竹简这一发现证实了该书至少在西汉时期就已经流传开来而且其中的部分篇章确实是战国时期的原作。

这段内容不仅包含了军事理论还蕴含着深刻的政治哲学思想。

其中“兵者以武为栋以文为梁”体现了一种独特的文武结合观念强调军事力量和文化智慧在战争中的相互依存和重要性。

此外文中提出的“夫勤劳之师将必先己”这一治军原则突显了将领以身作则、身先士卒的重要性。

只有将领自身勤奋努力才能带领出一支有战斗力的军队。

在战争胜负的根本因素方面作者认为“战胜于外备主于内”即战争的胜利不仅仅取决于战场上的军事行动更取决于国家内部的政治清明。

这一观点与“良田万顷不在肥硗人民强矣;大臣百员不在贤良国相强矣”相呼应强调了耕战政策和集权统治对于国家军力的基础性作用这与商鞅的“农战”思想是一脉相承的。

在严刑重罚方面作者主张“诛杀必信如天如地乃可使人”强调刑罚的严肃性和不可违背性。

具体规定如“亡伍而得得伍而亡皆断”即逃兵和收留逃兵者都要受到同样的惩罚甚至“战诛之法轻兵有诛慢兵有诛戏兵有诛”对于临战懈怠、轻佻等行为都要处以斩首之刑。

这种刑罚的严苛程度超过了《孙子兵法》中的相关规定。

所谓恩威并施不仅强调“夫勤劳之师将必先己”即将领需身先士卒在酷暑时不张盖遮阳严寒时不重裘保暖以身作则以“德”收心还需形成一套“刑德相养逆顺有次”的治理体系。

在战争观念上反对迷信“天官时日”(星象占卜)主张“刑以伐之德以守之”即通过刑罚来讨伐敌人用德行来守卫自己。

同时高度重视情报与敌情分析如“权敌审将而后举兵”“先料敌之心然后图之”这些都充分体现了务实的战争观。

此外对于军队编制、营垒部署与警戒制度也有着详细的规定。

例如“中军、左、右、前、后军皆有分地各守其地不得相奸”明确各军的职责范围避免相互干扰。

同时利用“垒道”“行垣”“天罗”(障碍物)等构建起严密的防御体系。

甚至在军队管理方面要求“吏啬夫(基层军官)任事士啬夫任教”将法家“明职定责”的思想深深植入其中确保军队的高效运作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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